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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首市民族实验学校2008年度“和谐家庭”评选办法
作者:办公室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10-31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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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评选和谐家庭,充实家庭内涵,提升家庭品质,构建家长与孩子平等交流、学习沟通的平台;用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促进家庭幸福,用家庭的和谐促进学校的和谐,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和文明进步。

一、评选条件:

1家庭和睦:敬老爱幼、上慈下孝、亲情和谐。

2教子有方:注重情感、态度、价值观和良好习惯的培养。主动配合学校教育,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。有一定的家教理论水平。

3与子女有平等的心灵沟通:家庭成员关系和谐,注重言传身教,尊重孩子,平等沟通,做子女的朋友,对孩子宽严有度。

4、家庭教育效果好:子女全面发展,在校是个好学生,在家是个好孩子,在社会上是个好少年;或者其子女经教育进步明显,表现优秀。

、具体要求:

1、各班认真评选。幼儿园、小学1-6年级每班推荐一个家庭参评。

2、填写《吉首市民族实验学校和谐家庭推荐表》。

3113上交至办公室,学校审批。家长会上以班级为单位颁发证书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20081030

文章录入:wode1969    责任编辑:wode1969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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